华讯网常州11月27日电(杨黎 通讯员:常社保)今日,华讯网从常州社保中心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了解到,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17号)文件规定,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职工医疗救助基金按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拨基数的0.3%缴纳,并从职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中划转。其中,参加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或养老金的0.3%缴纳,筹集渠道和方式不变。
(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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