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11月19日电(杨黎 通讯员:教轩)今日,华讯网从常州教育部门公布的常教发〔2018〕13号了解到,10月30日,该市纪委、市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常纪办发〔2018〕83号),明确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职责。为深入贯彻动员部署会精神,认真落实两个《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该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重点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的语文、数学、外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集中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收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等行为;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集中整治学校财务管理问题
重点整治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审计(含教育局内部审计)、财政、物价、税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包括财务管理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小金库”、账外账、公款私存等现象的排查治理情况;采购制度执行与基建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集中整治学校食堂管理问题
重点整治学校食堂伙食费收入、支出和结余不规范,存货验收和出入库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到位,卫生安全有死角,成本核算不精细,食育内容不丰富等问题。
文件要求整治步骤为:
(一)部署动员(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各辖市、区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整治方案,抓紧部署落实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学校按照治理重点,集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主动整改,确保改彻底、改到位。
(三)专项督查(2019年1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将联合民政、人社、工商、财政、卫计委、食药监、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各校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督促整改(2019年2月底前完成)
市教育局将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
文件着重提出要推动源头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管行业、管行风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根据两个《实施方案》要求,针对本地区教育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行业监管,从源头上防范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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