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贵州都匀市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给申请人李某、魏某送达了裁定书,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魏某雇佣李某在其工地上打工,李某不慎受伤致残。经市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了赔偿38万的调解协议。当日上午,双方向市法院第三人民法庭递交了司法确认申请书。韦一郎法官受理后认真进行了审查,二小时后,给双方送达了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韦一郎法官介绍:“如果担心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或者一方毁约,上法院诉讼时间长,可以向我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调解协议经我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且,申请司法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
据了解,2016年5月5日,都匀市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主楼设立了两个司法确认窗口,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群众跑一次即可办理完成司法确认。 (向冬雪、姚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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