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网常州8月29日电(杨黎 通讯员:食药轩)今日,华讯网从常州食药监部门网站了解到,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精神,近日,该部门联合市卫计委、市税务局、市商务局等多部门开展了药品采购“两票制”专项督查,此次督查从8月21日开始。
(图片来自于网络)
现场检查重点围绕药品流通企业是否有“两票制”相关工作制度。向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发票,项目是否填写齐全,发票上是否关联药品生产企业的发票票号。是否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上的购、销方名称是否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票、货、账是否相符。相关票据是否及时扫描上传“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公立医疗机构是否有专人负责“两票制”验票工作,是否有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是否验证药品流通企业出具的销售发票与药品流通企业的进货发票,两张发票的药品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要互相印证。对不符合“两票制”要求的临床必需短缺药品,医院采购是否履行院内审批程序。公立医疗机构的督查同时结合药品使用质量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
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该市药品批发企业、公立医疗机落实“两票制”工作要求的整体情况较好,下一步常州食药监局还将继续关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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