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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镇长同意组织群众“造假迎检” 遭党内警告

2019-06-14 09:36:52    来源:澎湃新闻    

陕西一镇长同意组织群众盖上玉米秆“造假迎检”,遭党内警告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6月12日,陕西省纪委监委网站秦风网就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58起典型案例进行了梳理分析,其类型主要集中在履职不力、违规决策和弄虚作假三个方面。

这篇文章提到了包括山阳县两岭镇原镇长邢庭忠应景造势、周至县城市管理局要摊贩购买指定推车等问题。

文章称,2015年,时任两岭镇镇长的邢庭忠在负责三合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期间,在原定新农村产业发展项目未实施情况下,为应付上级观摩验收,同意该村组织群众在3亩土地上除草、翻地,盖上玉米秆“造假迎检”,并插上“三合村猪苓基地”牌子接受上级观摩验收。

2018年12月,邢庭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原书记刘书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秦风网报道称,周至县城市管理局要摊贩购买指定推车发生于2018年。当年4月,周至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丰登,为提升临时摊点管理水平,擅自指定地点,统一制作移动推车,让摊贩购买,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8月,张丰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至县城市管理局执法科科长刘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华商报》当时的报道介绍,2018年7月26日上午,周至县隆发东门摆摊的商贩告诉记者,2018年6月,周至县城管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张某,要求这里所有商户到指定的一家不锈钢店做手推车,价格为3200元。商贩们称在周至县城其他不锈钢店里,按城管部门要求的模式制作的手推车,价格也就是1400元。

报道称,对于商贩说法,张某表示,临时夜市点因有商贩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摊位形象差,被上级检查部门扣分。这一次集中整治提升主要是为了工作需要,不能20多个商贩摆出来的模式都不一样,如果有商贩对此有异议,可以直接到纪委举报。2018年7月27日,周至县城管局给记者回复称,华商报报道见报之后,周至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县纪委介入调查,进一步弄清事实真相,给商户和群众一个交代。当时,张某的职务被暂停。

[责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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