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7月25日电 (杨杰英)24日晚,山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临汾市委批准,临汾市纪委监委对临汾广播电视台原党组书记、台长王新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新龙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过生日为由聚会聚餐;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王新龙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单位“一把手”,本应牢记党的宗旨,以身作则,带头严格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三观”蜕变扭曲,纪法底线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把公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带坏了单位风气,破坏了单位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经临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新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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