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副中心2020年烟花禁放区公布
禁放区域将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本报讯(记者 董振杰)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获悉,2020年副中心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仍为东至潮白河(含潮白河)、西至通朝行政区域边界线、北至潞苑北大街(含潞苑北大街)、南至京哈高速路以北西集镇界、漷县镇界所围区域。新华、北苑、中仓、玉桥、通运、潞源六个街道,永顺、梨园、潞城全部地区,宋庄、台湖、张家湾部分地区均处于禁放区域。
北京城市副中心已经连续实行烟花禁限放政策两年,非法烟花爆竹相关数据逐年下降。12月18日,北京城市副中心召开2020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动员会,全面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2020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主题为“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看护方案部署,真正把网格化、实名制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把实名包干的看护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实现禁放区“禁得住”,限放区“守得住”的工作目标。各街乡镇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高于今年的工作标准,广泛动员各种力量,共同参与禁放看护工作。
副中心烟花禁限放政策实施两年以来,通州公安分局相关数据显示,打击查缴非法烟花爆竹数量逐年下降,反映出流入区内的非法烟花爆竹逐年减少。
据了解,2018年,副中心明确了210平方公里的禁放区和696平方公里的限放区。2020年,副中心仍将继续实行这一禁限放政策。禁放区域将不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
除了禁放区以外,副中心其他行政区域仍为烟花爆竹限放区。在限放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二十四小时和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七时至二十四时,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段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非禁放区禁放部位仍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等16类禁放点位。
遇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副中心全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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