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30日 11时许,王某驾驶晋 D ****6"宝来"牌小型轿车沿英雄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6Km+200M(苏店物流园区口北侧路段)时,与同向前方提前左转弯的任某某所驾驶的无牌红色"金彭"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任某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及时被送往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救治,但当事人家属及肇事者无法短期筹集大笔的抢救费用,事故处理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程序,与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上党区服务站联系,并协助办理救助基金申请手续,救助基金服务站及时对申请手续进行审核,成功为伤者任某垫付抢救费用壹万肆仟壹佰陆拾贰元。
关于华讯| About huaxun|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华讯公益| 合作伙伴|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hx@huaxunnews.cn 电话:010-63607677
备案号:京ICP备16016777号-1
Copyright© 2015 Huaxu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