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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曝光2018年十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

2019-01-11 10:26:30    来源:华讯网-常州    

华讯网常州1月11日电(杨黎 通讯员:常人社)今日,华讯网从常州人社部门网站注意到,近日,该部门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十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以起警示作用。

1.武进盛业机械厂拖欠工资案

蒋立新在个体经营武进区盛业机械厂期间,拖欠13名工人工资人民币28万余元后逃匿。2015年8月4日,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蒋立新于2015年8月7日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并采用电话、短信、张贴公告等方式联系蒋立新,但均无音讯。案发后,经人社等部门多方协调,会同蒋立新的家属通过变卖工厂设备和拆借资金,支付了劳动者的部分劳动报酬。

2018年2月,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蒋立新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追缴被告人蒋立新尚未支付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常州市宏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5年1月至7月间,被告人姜定仙作为武进区湖塘镇湖塘街9号常州市宏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经营负责人,因经营不善拖欠了23名员工工资共计人民币367377元,后逃匿。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次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到期后姜定仙仍未履行。姜定仙因本案于2018年3月10日被临时羁押于舟山市普陀区看守所,同年3月13日被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7日被逮捕。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姜定仙亲属已协助支付拖欠的全部劳动报酬。

2018年5月,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姜定仙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3.武进区湖塘明诚服装厂拖欠工资案

黄明洋作为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明诚服装厂的实际经营负责人,在经营期间,累计拖欠该厂6名职工工资共计人民币55061元,后弃厂逃匿。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3月29日向其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于2018年4月6日前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到期后黄明洋仍未支付。黄明洋因本案于2018年7月11日被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7月25日被逮捕。

2018年10月,武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黄明洋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黄明洋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

4.张步杨拖欠工资案

张步杨通过租赁常州市金坛区丹凤路51号厂房并招聘工人进行服装加工,后因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张步杨采用手机关机、微信退群等手段逃避支付33人工资,共计人民币91715元。2016年12月7日、2016年12月12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被告人张步杨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被告人张步杨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张步杨于2018年2月23日被逮捕。案发后,张步杨支付了工人工资。

2018年2月,金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步杨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5.金坛新世纪汽车维修中心拖欠工资案

徐祥在经营金坛新世纪汽车维修中心期间,采用逃匿方式逃避支付10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83100元。2013年5月3日,原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被告人徐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张贴至其经营的汽车维修中心。被告人徐祥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徐祥于2017年1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后陆续支付了全部拖欠的劳动报酬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8年2月,金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徐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6.常州市金坛堂杰服饰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魏文青经营常州市金坛堂杰服饰有限公司,后在无力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采取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15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75656元。2016年11月29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被告人魏文青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魏文青于2017年3月4日被刑事拘留。案发后,魏文青的亲属代其支付了拖欠工资,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2018年4月,金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魏文青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7.常州市可达光电仪器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李敏龙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常州市可达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达公司),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可达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拖欠该公司29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329693元。李敏龙于2017年10月中旬逃匿,并更换手机号码。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经调查后,于2017年10月27日向被告单位可达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被告单位可达公司、被告人李敏龙仍未按时支付拖欠的上述工资。李敏龙因本案于2018年1月4日被刑事拘留。归案后,可达公司已支付了全部拖欠的工资。

2018年7月,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常州市可达光电仪器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李敏龙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8.溧阳市和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溧阳市和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和平拖欠60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1005111元。后被告人史和平采取转移设备抵偿公司债务、拒接电话、逃匿等行为拒不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2016年10月12日,经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支付,被告人史和平仍未支付上述工资。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8年1月25日被刑事拘留。案发后,史和平已将职工工资全部结清,并取得了职工的谅解。

2018年11月,溧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溧阳市和平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史和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9.常州横林无线电厂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何荣庆系常州横林无线电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活动。后因经营不善,导致拖欠该公司226名职工工资合计人民币3150371元。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调查后,于2016年8月18日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被告人何荣庆于2016年8月中旬即关闭手机逃匿在外,在指定期限内未支付所拖欠工资。何荣庆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6年8月27日被刑事拘留。案发后,常州横林无线电厂有限公司已支付了上述拖欠工资并已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2018年11月,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何荣庆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10.金坛区西阳集镇龙凤服装厂拖欠工资案

吉桂英在常州市金坛区西阳集镇经营龙凤服装厂,后因经营不善致无力支付工人工资,遂采取更换手机号码、逃匿等手段逃避支付23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143169元。   2017年2月6日,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被告人吉桂英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张贴至其经营场所。被告人吉桂英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8年5月6日被逮捕。

2018年8月,金坛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吉桂英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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