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百家国企欲引民资 混改迎落地潮
国企、民企双向混合正在搅动着资本市场。《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底以来,数千亿国资驰援民企,上市股权转让激增创近8年的新高,当前热度仍不减。目前,包括中国电子、国家电网子公司在内的上百家国企提出混改意向或方案,地方国资委近期更是密集推出资产总额超过5000亿的混改项目,预计明年混改将迎来新一轮落地高潮。
专家认为,混改的关键还在于“改”,要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在约束和激励。同时,随着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改变,未来国有资本可以选择市场化方式逐步退出,不宜“一刀切”。
数千亿国资驰援民企热度不减
12月19日午间,奥马电器公告称,中山市国资委下属企业中山金控与公司近日就为奥马电器提供融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一致同意由中山金控牵头筹措资金,为奥马电器提供股权质押融资,专项用于缓解奥马电器流动性压力。
这是当前国资“驰援”民企热度不减的一个缩影。2018年以来,民企尤其是上市民企股权质押平仓、债务违约事件频频发生,融资困境凸显。对此,10月底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纾困政策,各个地方政府、地方国资委更是以市场化方式积极行动。
刚刚发布的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意见提出,设立由省属国资平台牵头发起的省级政策性产业纾困基金。据不完全统计,在此之前深圳、北京、上海、山东、湖南、浙江、成都等17个省(市)的地方政府及国资已成立或拟成立纾困专项基金规模合计约2560亿元,已占到整个“纾困”基金的一半以上。
股权转让事件也出现激增,创近8年新高。招商证券张夏团队的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以来至12月9日,共发生了470起股权转让事件,合计交易金额5408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1.62%。其中,国有股权国有法人股权转让事件受让135起,合计金额为1404亿,非国有法人受让335起,合计金额为4004亿。从国有法人和非国有法人受让情况来看,国有法人受让占比在逐步提高。
“近期A股市场并购上市公司控股权项目确实大幅增加,其中,国企并购民营上市公司项目占并购项目总量的32%,民营企业并购民营上市公司的项目占比为61%。”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表示,对股权质押的解套,实际上是在帮助民营企业解决现有困难。
混改多路突进将迎落地高潮
在国资驰援民企的同时,民资也在进入国企。翁杰明表示,2013年至2017年间,民营资本通过各种方式参与中央企业混改,投资金额超过1.1万亿元,省级国有企业引入非公有资本也超过5000亿元。
其中,2016年以来,国家在电力、石油、天然气、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行业领域,先后选择三批50家国有企业开展混改试点。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目前第三批31家试点企业的混改实施方案已陆续获批,正在全力推进。其中,中国电子旗下中软信息、熊猫汉达预计2019年上半年将取得实质性进展。
“现在混改力度越来越大,涉及的口也越来越多。”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表示,除了国家发改委积极推动的前三批混改试点外,国资委推出的“双百行动”中,混改也是重头戏。同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的二级、三级公司也在进一步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此外,竞争类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都在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推动内部子企业和所监管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
据了解,“双百行动”共有404家企业,包含95家央企集团的224家子公司和来自全国各地的180家地方国企,根据安排,入选企业要制定好各自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9月底前上报。“目前三分之二的‘双百行动’试点企业已提出混改的意向。”翁杰明在11月14日的媒体通气会上透露。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中国电子旗下中国长城、华大半导体、中电系统获批纳入“双百行动”计划,已制定混改等相关改革方案。而国家电网公司入选的企业共三家,分别为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国网南瑞集团,将分层分类积极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加快子公司混改,统筹用好各种中长期激励举措。中粮集团下一步的改革思路中也包括推动专业化公司完成混改,最大限度推进员工持股和职业经理人社会聘用改革。
采取市场化方式不宜一刀切
业内人士一致认为,混改不能停在“混”的表象,不能“混”和“不混”一个样,也不能“一混了之”,更重要的是改到位,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在约束和激励。
“我们也在探究把企业诉求转为现实的政策,从更多维度推进混改要达到的目的,也就是激发活力,提升微观市场主体的竞争力。”翁杰明表示,核心是,是否真正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能否实现国企民企双赢。将按照法律的要求,体现同股同权的原则,对各类资本的合法权益给予同等保护。
在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看来,在民营企业发展不畅的时候,国有资本参与民营企业纾困发展也在所难免,根本目标不是要抢占民营资本发展空间,而是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发展。随着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改变,未来国有资本可以逐步退出;在退出机制上,应该选择市场化方式,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手段。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则认为,国民互相进退、比例增减基本上是一种正常的市场化行为,只要是在竞争中性的前提下,双方都可以根据各自发展需要互相进入,地方国资纾困基金不能偏离“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一步国企退出与否也须遵从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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