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重庆市万州区五桥安顺路,一辆摩托车在人行道上骑行时将一名女子撞倒在地,造成该女子受伤,摩托车驾驶人当场驾车逃逸。重庆万州公安交巡警迅速展开查缉工作, 8个小时侦破逃逸案。
指认现场
2月18日上午10点多钟,重庆市万州区五桥安顺路人行道上人来人往,此时,一辆两轮摩托车沿着安顺路往富民花园方向骑行在熙熙攘攘的行人中。当摩托车行驶到安顺路邮政银行支路口时,摩托车突然加油准备冲上人行道台阶,结果车头猛的抬起,摩托车瞬间失控,撞倒一名行人后,驾驶员连同摩托车也一起摔到在地。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员并没有保护现场立即报警,而是将摩托车推起来,骑上摩托车加足油门就往富民花园方向仓皇而逃。
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百安坝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救助伤者并对逃逸车辆展开调查,同时调取相关监控视频,查找逃逸车辆和驾驶人。经过连续工作,综合视频资料和民警走访到的信息,民警基本锁定了逃逸车辆和驾驶人。而此时,肇事驾驶人黄某也迫于压力,主动到案接受调查。案发8小时后该逃逸案侦破。
经查,黄某今年45岁,万州人。事发当时,他驾驶车牌为渝FCR1**的两轮摩托车从汽车50队出发,准备到上海大道某小区接孩子。为走捷径,黄某便驾驶摩托车沿安顺路在人行道上往富民花园方向骑行,中途加油冲人行道台阶时,摩托车失控撞倒了一名女子。由于自己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摩托车又没得任何手续,黄某害怕受到处罚,又怕赔不起钱,一时心慌,便加起油门驾车逃离了现场。 逃离现场后,黄某将摩托车停在百安大道人行道上,然后一直在上海大道、安顺路徘徊着,心里开始害怕起来,犹豫着是不是去自首。黄某越想越觉得后悔,他清楚撞了人最终是跑不掉的,交巡警肯定正在追查自己。当晚18点左右,黄某终于下定决心主动来到交巡警百安坝大队接受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按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巡警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肇事逃逸,否则将会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古胜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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