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的一天,陈某与朋友一起参加同学聚会,期间大家觥筹交错、频频举杯,喝了大量白酒。聚会过后,意犹未尽的一行人又去KTV唱歌。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有同学提出去吃宵夜,后陈某开车拉着同学去饭店,因为夜间人少车少,加之酒后冲动,陈某驾车速度较快,在超车时由于操作不当,导致车辆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碰撞,隔离护栏直接插入车内,将后排乘坐的同学武某面部戳伤。经鉴定:武某因交通事故致伤,头面部外伤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一级。陈某被认定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陈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致1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并涉嫌交通肇事罪。而在事故背后,两个家庭因此遭受沉痛打击。陈某因事故触犯了法律,武某失去了健康及今后正常生活。聚会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却因为贪杯后的侥幸酿成悲剧。内蒙古回民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司乘人员,饮酒适可而止,切不可酒后驾车,触犯法律甚至危害他人安全。
(连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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