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大关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民警在高桥镇新开村罗家沟开展日常走访调查过程中,收到了村民罗某主动上缴火药枪1支。
经了解,罗某父亲年轻时在村里帮集体放羊,为保障放牧安全,村里配发了一支火药枪。土地改革后,火药枪一直存放在罗某家中柜子里,未曾使用过,家人也不知道这支火药枪的存在。前段时间,罗某家因危房改造,在搬动家中物品的时候,家里的人看到了这支火药枪。
在近期民警下乡开展的缉枪治爆宣传教育活动中,罗某了解到枪爆物品的危害性及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私藏火药枪属于违法行为,便于与其父亲商量,主动把火药枪上缴公安机关。(作者:李正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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