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7月23日电 (陈静)记者23日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9年1-6月,全省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81.0%,比上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3.8%,同比减少1.4个百分点。优良比例、劣Ⅴ类比例均达到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高红英介绍,云南地处六大出境跨界水系上游,长江、珠江、澜沧江、怒江、红河和伊洛瓦底江多年平均水资源量为2210亿立方米,约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8%,是南亚、东南亚国家和中国东部、南部发达省区的“水塔”、水源涵养区,是中国西南生态安全重要屏障。云南天然湖泊众多,3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9个(称“九大高原湖泊”)。
“十三五”以来,云南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称《水十条》),深入实施《云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开展了系列工作。
目前,国家要求长江经济带须按时限消劣的昆明市“通仙桥、富民大桥”、楚雄州“西观桥”等3个断面已编制了劣Ⅴ类断面整治工作方案,两个州(市)正全力推进劣水体的整治实施。2019年1-6月,国家监测数据表明,以上3个断面水质均为Ⅴ类,消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100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79%,比上年同期提高4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4%,比上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2018年“回头看”反馈的58个问题中,涉水问题24个,4个已完成整改、20个正在按进度积极推进。
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33条(昆明市22条,昭通市3条,玉溪市4条、保山市3条,临沧市1条)中,31条整治工程初见成效,达到不黑不臭,完成《水十条》考核任务93.9%。
高红英称,下一步,云南将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水十条》《长江行动计划》;推进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保护治理;强化部门联动,积极推动《水十条》工作落实,形成全省水污染治理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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