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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我是我”,为何好难?

2019-11-12 14:27:08    来源:人民网    

一、“苍天啊,谁来帮我证明‘我是我’”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2018年7月,河南省洛阳市安乐镇村民李某因《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一栏名字中的错字,向洛龙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变更为身份证上的名字,被告知需要其所在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到镇国土资源所初审盖章,再报区国土资源局审核更正。李某到村委会开具证明后,到安乐镇国土资源所初审,又被告知无法证明两个名字是同一人,要求出具证明。为此,李某奔波20余天,往返区国土资源局、镇国土资源所近20次,错字仍没有更正。无奈之下,2018年8月,李某将《苍天啊,谁来帮我证明“我是我”》一文发到网上,引发热议。随后,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和安乐镇国土资源所相关人员到李某家中现场办公,办理更正手续,并当面向李某赔礼道歉。

李某往返有关部门近20次,奔波20余天,最终靠网络发帖吐槽,相关部门才予以重视和纠正。针对这种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前不久,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委进行了查处并通报,区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股长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乐镇国土资源所所长赵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工作岗位。

二、禁止“奇葩证明”究竟有多难?

关于证明“我是我”“我妈是我妈”等“奇葩证明”问题已被治理多年,但从新闻报道中还能时不时看到此类“奇葩证明”的影子。为了一张又一张的证明跑断腿,很多人都遭遇过,有的证明是法律的严谨所需要的,而有时则是有关单位和部门为了规避自身责任而人为设置的,对此,很多人很有意见。

6月,湖南省张家界慈利县的一位杨姓老人和妻子因在县城买了房子,想让自己的孙子也到县城上学,然而学校却要求杨某证明他的孙子是他的孙子。不得已,老人顶着高温,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到派出所要求开具一个“我孙子是我孙子”的证明。派出所民警从打开的户口本上发现,户口本上明确标注了杨某与其孙子的亲属关系。为了让老人办事顺利不走多路,派出所民警开出了证明,并在结尾力怼校方随意甩锅的行为: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出具“奇葩证明”。户口簿登记卡已登记有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且加盖有派出所户籍专用章,为何还要求办事群众一而再地到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这封证明在网上迅速流传开来,网民纷纷留言和点赞,力挺称“有温度又有力度” 。

三、整治工作一直做,不该开的证明仍在开

2015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举例一些单位要求百姓证明“你妈是你妈”并痛斥“奇葩证明”,全国从上至下开展了针对“奇葩证明”的整治。2018年5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同年6月29日,国新办就证明事项清理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各地要在2018年年底前上报需要证明的事项,没有法律规定的一律取消。然而,不该开的证明却没停下。

折射公共服务的粗劣。《中国青年报》发文表示,“奇葩证明”无法根除,说到底还是权力的傲慢在作祟。一些机构部门手上有了一些权力,能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却没把为老百姓服务放在心上。有媒体发文指出,“证明你妈是你妈”,说到底不是什么“技术壁垒”,而是一些单位的“态度壁垒”,折射的是公共服务的粗劣。

官僚主义顽疾和懒政怠政。广西新闻网发表文章指出,洛龙区国土资源部门在群众申请“错字更正”时仍要求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让一件小事成了难事,从表面上看,是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认识不到位,对政府下发文件贯彻落实不到位;实际上是工作人员对群众利益的漠视,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和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映射。

缺少标准化服务流程和质量规范。《学习时报》曾发表文章分析,由于涉及部门的标准和要求互为前置,导致办理一些证照时“‘蛋生鸡、鸡生蛋’,搞得群众团团转”。而一些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有的是这个部门放了、那个部门没放,有的是大部分环节放了、但某个关键环节没放”。这是缺少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和质量规范,行政审批在内容、程序两个方面都不够科学、合理。

四、治理“奇葩证明”各部门要形成合力

“奇葩证明”给民众带来困扰,在办事过程中浪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也惹得民怨不断。有媒体认为,要让“奇葩证明”成为“过去时”,公共管理部门必须良性互动,形成合力。

发挥身份证的承载作用。《法制日报》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应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和公共服务联动机制,实行“一证通”,即让身份证承载更多的个人信息内容和公共服务功能,使之既是一个义务证,更是一个权益证,实现公民“一证走天下”的目标。

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澎湃新闻表示,从长远看,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面清理的同时,还应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群众知道有多少证必须办、什么证不必要办、出了问题谁担责等,用法治政府的作为,为“奇葩证明”画一个句号。

严肃追责,从制度上保障。有文章指出,各级政府一方面要严格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规定,让数据跑腿,减少民众跑腿,铲除“奇葩证明”生存的土壤;另一方面也要对政府各个部门要求民众出具的证明来一次清理,对明令禁止的“奇葩证明”,必须坚决叫停,对三令五申、屡教不改的政府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从而从制度上保证不再出现“奇葩证明”。

五、舆情点评

为改一字之错奔波20余天,李某终于证明“我是我”。围绕一个需要更正的土地使用者名字中的错字,“奇葩证明”这个老生常谈的社会话题,又在舆论场上火了一把。四年前,《网络舆情》杂志便就“奇葩证明”现象做了一组《“奇葩证明”:那些缺失的公共服务》的文章,直指“奇葩证明”背后的行政壁垒、制度漏洞和懒政诱因,各界也针对此开具了许多治理良方。然而,这几年来,无论国家层面的、地方政府的简政放权决心、力度有多么坚定和空前,证明“我妈是我妈”“我爸是我爸”“我就是我”“我还活着”等不愉快的事件仍然存在,让很多老百姓只能为这种证明无奈奔波。

“奇葩证明”暴露出一些地方政府和工作人员的方法和作风存在问题。很多时候,群众的诉求迟迟得不到解决,是因为一些审批和审核中的漏洞依然存在,只好表示“我很理解你的处境,我却无能为力”。对这种道义上的同情和支持,央视评论表示,表面上站在了受害者一边,无形中却给了无辜群众二次伤害。更多时候,就像文章开头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人员事后所检讨的“不敢担当,怕出现错误,要承担责任”,失职、拖沓、敷衍、塞责,是需要以案为鉴找出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奇葩证明”的屡次出现,说明了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还需要不手软、再鼓劲、再加力。例如,今年5月,司法部印发了《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天津、河北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等五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各地推出“承诺即办”新举措,在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事项时,申请人无需再出示相关证明,而只需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这无疑是是响应民众呼声的良策。

终结“奇葩证明”,是一场执政为民的法治大考,只有始终把人民摆在心中最高位置,解决群众所急所忧所盼,才能让人民群众拥有切身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人民网新媒体智库高级研究员 刘星星)

[责任编辑: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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