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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论

北京推进垃圾分类,有赖每个市民点滴努力

2019-11-28 16:00:43    来源:新京报    

垃圾分类本质上是涵养城市文明的方式,归根结底要靠市民自发的环保意识去推动。

11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提出更高要求,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从5月底市人大建议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到昨天(27日)《条例》正式审议通过,北京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不可谓不快。这意味着,从明年5月1日开始,垃圾分类成为一项硬性要求,且有了更明确的操作指南,市民在投掷垃圾时会更有的放矢。

北京早在2000年就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且是国内第一个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的城市。不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首都垃圾分类也迎来“提档升级”的新契机。

相比以往,《条例》在很多方面都有所改进。比如,针对此前垃圾分类名目过多、过杂,市民投放垃圾热情不够的情况,新修订的《条例》简化了分类标准,将一些垃圾类别“合并同类项”,最终分为四大品类,并且在附则中详细解释了各类垃圾的区别,降低了市民垃圾分类的难度,激活了市民主动垃圾分类的意愿。

在社区公共服务配套上,修订后的《条例》也更为友好。《条例》规定,对于一个住宅小区和自然村,要求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办公等公共场所,《条例》也要求根据需要设置收集容器。

此般细致的要求,让市民在投放生活垃圾时有了可靠承接,保证了垃圾分类在不同环节上的配合到位。当然,社区、办公场所是否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设置垃圾收集容器,需要相关部门及时提供服务并严格监管,保证配套不失位。

总体而言,推进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既需要技术与标准的完善,也需全链条的协调统筹。这其中涉及主体包括政府、社区、垃圾分类公司以及普通市民,当诸多环节同时高效运转,推进垃圾分类才能形成合力。而形成合力的关键,是行动力。

如前述所言,由于我国垃圾分类起步晚,市民形成垃圾分类的惯性还需要一定时间,那么,从公共治理的经验而言,通过划“硬杠杠”,以规则涵养市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就是高效且务实的做法。

为保证实施效果,《条例》明确了法则:单位未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而对于个人,则设置了更为弹性的处置空间,分劝阻、警告与罚款三个层次。递进式的处置方式,其实也是在政策与市民之间寻求平衡,以一种更温和的方式实现垃圾分类推广。

“垃圾分类一小步,城市文明一大步。”垃圾分类本质上是涵养城市文明的重要方式,政策设计擘画蓝图,归根结底靠市民环保意识的发育。从瑞典与日本的经验看,让市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可能需要二三十年时间,那么,每一位市民不妨就从现在开始,从站到垃圾桶前开始,以个体行动的汇流,推进垃圾分类稳步实施。

相关报道见A06-A09版

[责任编辑:张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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