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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要敢于对“职业差评师”亮剑

2019-12-05 15:37:54    来源:南方日报    

一个被称为职业“吃货”的群体,活跃在“撸口子”界。他们在收到商家货物后,申请“仅退款”,花式“威逼”、“吃掉”货物。近日,澎湃新闻采访多名受害商家并卧底QQ吃货群发现,一些职业“吃货”不需要什么本钱,也无需太多专业知识,但是熟谙平台游戏规则,投诉至死的本事足以让商家关门打烊。

无论是网购平台,还是外卖网站、点评网站等,客观、真实的用户评价都是非常重要的经营指标,也是消费者在网上甄别商品和服务是否靠谱的主要依据。但在现实中,这种评价单一的体系也产生了不少问题。典型如“刷单炒信”,一些人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对顾客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而“刷单炒信”另一面就是“职业差评师”,由于差评对店铺销量影响较大,个别人就以“套路”要挟人,达到“吃货”甚至索赔目的。这种恶意差评不仅侵犯商家利益,更侵犯互联网公平交易的秩序,损害了电子商务的营商环境,亟待进行矫治。

对“刷单炒信”行为,去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情节严重者最高可处以200万元罚款。但对于“职业差评师”,目前来看仍处于监管盲区。今年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39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评价”——虽然保障了用户评论能完整呈现,让评价体系更加客观,但某种程度上,也让一些“职业差评师”嗅到了牟利空间。一个正常的市场,应该是买卖平衡的体系,平台固然要对卖家严格规范,但也要敢于对恶意评价亮剑。如此,才能让商家底气足,让买家守规矩。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市场经济讲究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平台评价体系作为经营者的展示机制、消费者的参考机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客观,最应保有的价值就是真实。那些不真实甚至带有明显恶意的评价,根本就没有存在的道理,应该删除调整。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商家投诉机制,如果商家能拿得出过硬的证据,就应该坚决站在商家这一边。另一方面,可以效仿一些平台使用的大众评审机制,将一些难以判定的评价摆在普通用户面前,用大众的朴素认知来判断究竟是否合理。值得欣慰的是,目前许多电商平台已经开展了类似的探索。

“职业差评师”的行为游走在法律边缘。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判了一起民事案件,7名“90后”组成的差评师团伙被判决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8万余元、合理支出4万余元。此前,他们也因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7个月至2年不等的刑期。现在许多“职业差评师”有恃无恐,显示出他们对法律的无知,必要的时候就需要杀鸡儆猴。据报道,这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差评师绝大部分是学生。必须让他们意识到,在大好的青春年华,不应该依靠职业“吃货”赚取第一桶金。



[责任编辑: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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