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三处副处长郭晓军一行3人,对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二号煤矿“6.10”瓦斯超限报警,暴露出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问题进行公开裁定。郭晓军主持召开公开裁定会,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郭海涛及煤矿股室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车煤集团副总经理甄葳棋以及辖区内6家煤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郭晓军宣布启动公开裁定程序,宣读了公开裁定会议纪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监察执法三处三级调研员闵哲乾宣读了公开裁定事项;芦村二号煤矿对裁定事项有关情况进行了陈述和申辩;其他6矿发表了意见。
郭晓军宣读了最终裁定结果,对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芦村二号煤矿“6.10”瓦斯超限后的应急处置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芦村二号煤矿要深刻汲取此次瓦斯超限事故教训,加强对瓦斯管理、供电管理、监控管理、人员素质提升等方面的自查整改工作;二是车村煤业集团要加大对芦村二号煤矿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灾害治理等相关工作的投入,督促落实相关安全防范措施;三是芦村二号煤矿要加强与专家团队沟通合作,尽快完成油型气灾害治理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复工;四是辖区其余煤矿也要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王敬文 赵延龙)
关于华讯| About huaxun|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华讯公益| 合作伙伴|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hx@huaxunnews.cn 电话:010-63607677
备案号:京ICP备16016777号-1
Copyright© 2015 Huaxu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