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玛纳斯:多角度挖掘 全方位记录
柯尔克孜族的英雄史诗《玛纳斯》是中国三大史诗之一,演唱异文繁多,篇幅宏大,其中最有名的是主人公玛纳斯及其后世共8代英雄的谱系式传奇叙事,长达23.6万行,反映了柯尔克孜人丰富的传统生活,是柯尔克孜人的杰出创造和口承“百科全书”。玛纳斯主要流传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地。2006年,玛纳斯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9年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规范玛纳斯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新疆非遗保护研究中心牵头,编制完成《玛纳斯保护规划(2016—2025)》,推动项目科学保护。截至目前,中央先后投入玛纳斯专项保护经费1271万元,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及所属4县(市)政府先后投入玛纳斯专项保护经费710万元,确保玛纳斯各项保护传承工作有效开展。与此同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州非遗(玛纳斯)保护研究中心,阿合奇县、乌恰县分别成立玛纳斯研究中心、非遗(玛纳斯)保护与传承研究中心,新疆民间文艺家协会设玛纳斯研究室等,用于开展玛纳斯演唱活动。
调查研究工作持续推进。自2014年以来,当地启动“玛纳斯在新疆现状调查”,普查、采录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4县(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等地玛纳斯多种异文及相关资料;记录州内20多位玛纳斯传承人的史诗演唱异文,采集近百位州级玛纳斯传承人的史诗演唱录音、视频和口述材料;开展玛纳斯数字化管理系统试点工作,采集并上传中国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心数据库玛纳斯项目音频90条、视频105条、图片115条、文字52条。此外,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还启动了《玛纳斯》史诗汉译出版工作。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政府及其他玛纳斯保护传承单位,举办了玛纳斯国际研讨会、玛纳斯国际演唱会暨保护论坛,并召开中国·新疆·克孜勒苏玛纳斯论坛、玛纳斯国际演唱会暨保护论坛等国际学术研讨活动。阿克陶县还组建了玛纳斯保护专家组,有力推进当地玛纳斯保护研究。此外,当地还注重引入各方力量参与到玛纳斯的保护与研究工作中来。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在阿合奇县挂牌成立“国情调研基地”,参与玛纳斯代表性异文的整理、翻译;新疆师范大学成立“玛纳斯研究中心”,与当地合作开展玛纳斯调查研究;新疆艺术学院多年参与当地以玛纳斯为主题的大型群众性活动。
目前,当地政府认定、命名、造册登记并建立联系的玛纳斯传承人有100多名,建立了老、中、青结合的传承人队伍,成为促进玛纳斯传承下去的中坚力量。同时,当地政府每年利用寒暑假期在文化馆、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场所举办文化传承培训班,共培训3200多人次。
与此同时,当地政府对玛纳斯的宣传展示力度不断加大。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连续5年举办“玛纳斯国际旅游节”,开展群众性玛纳斯演唱活动、演唱比赛,组织万人演唱玛纳斯、千人弹唱库姆孜、百人弹奏奥孜库姆孜(口弦)大型活动。阿合奇县打造非遗小镇,筹建柯尔克孜非遗工场、玛纳斯剧院等。乌恰县建立玛纳斯生态保护园,在县博物馆修建玛纳斯40勇士雕像和主题浮雕。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还启动了玛纳斯进课堂计划,在州直及各县(市)中小学语文课本(柯尔克孜文)中,列入了《玛纳斯》史诗内容。阿合奇县与无锡市联合创作排演舞剧《英雄玛纳斯》,已先后在无锡、乌鲁木齐、阿克苏等地演出30多场。新疆非遗保护研究中心制作完成专题纪录片《玛纳斯》等,并积极组织玛纳斯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各级非遗节、会、展等活动,利用“中国文化周”和国际旅游文化节等大型活动进行展示交流,在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也进一步促进民心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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