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一早,家住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湾乡的申请执行人吕某满怀感激之情来到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鲜红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孙鹏的手中,对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并成功的为其讨回赔偿款表示感谢。据了解,吕某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
事情要回顾到两年前……被告周某将他承接的某小区工程转包给被告刘某,刘某又将工程分包给被告王某,原告吕某受被告王某雇佣为其提供劳务。本以为接到活后可以挣一笔钱补贴家用,没想到“天有不测风云”,2016年12月3日,吕某在脚手架上施工作业时,不慎坠落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吕某伤情有所好转。但医生嘱咐出院后还需继续辅助治疗,这对吕某来说真的是负担不起。面对因工受伤的吕某,周某、刘某和王某在护理其出院后便不再予以照顾,也未赔偿相应损失。
索赔无果的吕某无奈之下,于2018年2月一纸诉状将包工头周某、刘某和王某告上了法院。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吕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10390.8元。判决被告周某、刘某承担连带责任。
拿到判决后,吕某很是高兴,未曾想,三名被告依然无动于衷,拒不赔偿损失。吕某又一次失望,随即向法院申请执行。
2018年11月15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杨君瑞执行团队在受理吕某的执行案件后,当即将案件转交给团队执行成员孙鹏具体负责。次日,孙鹏即向被执行人周某、刘某和王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鹏多次与被执行人电话沟通,希望其主动到法院配合执行工作,但被执行人以生意亏损、无力一次性偿还等接口推诿、不予履行。
面对申请执行人吕某的一次次催促和被执行人的一次次推诿,孙鹏决定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控制被执行人的经济活动,采取一切可能的执行措施,多方查控财产。
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执行干警不间断地查控中,发现周某银行账户存入4.2万元,执行干警立刻采取行动,将其冻结。随后,干警们又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系列执行措施,被执行人终于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2019年2月中旬,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吕某沟通后到法院进行协商,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干警的耐心说服下,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也切身体会到了吕某生活的不易,主动要求配合法院执行,并当场又履行了债务87000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孙鹏说:执行工作是一门艺术,我们面对的执行人往往都是平时不好找的人,我们就利用周末找,利用早上、中午和晚上找,利用不宜出门的下雨天找,非常的执行对象,我们就用非常的办法沟通。努力做到案件“事了”“人和”,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吕某送来的这面锦旗,是他作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肯定,我们一定会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沙沙、叶家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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