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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暂行意见

2019-02-15 13:05:10    来源:华讯网-常州    

华讯网常州2月15日电(杨黎 通讯员:教轩)今日,华讯网从常州教育部门公布的常教基〔2019〕4号文件注意到,该市备受社会关注的开展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暂行意见正式公布。

(一)服务范围
课后服务的范围为小学、初中的学生。
(二)服务时间
从2019年春季学期开始,义务教育学校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从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放学以后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规定。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生自主参加。要优先保障特殊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1)集中完成作业。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鼓励利用“名师空中课堂”、“青果在线”等面向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2)参加社团活动。安排学生参加各种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的、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可依托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等部门,充分挖掘和重点建设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各类社团或兴趣小组,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3)自主阅读交流。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4)组织专题教育活动。学校统一安排专题教育等其他有益活动。活动安排要体现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5)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充分发挥各类课程基地等学习场所的作用,促进课后服务与转变学生学习方式的有机结合。严禁将课后服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暂行意见要求2019年春学期开学前,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课后服务工作方案,贯彻落实课后服务工作要求。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事项、安全措施等相关信息及时以告家长书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和网站上公布,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按“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机制确定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并统一组织实施。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暂行意见要求各辖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各级教育督导、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定期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杨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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