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员请就位》《我就是演员之巅峰对决》等综艺节目热播,不同的节目流程、不同的艺人资源调配思路,但核心看点都是演员演技的比拼与探讨。这类节目因其较强的专业性、观赏性而受到许多观众的喜爱,演员的实力、演技也成为一个行业热议的话题。然而与此同时,也有质疑的声音出现:审美因人而异,演技可以拿来比赛、一较高下吗?
曾有一段时间,中国影视界风靡“大IP+小鲜肉”模式,影视作品创作中的资本逻辑甚嚣尘上,超过、掩盖了艺术逻辑,这一问题的直观表现就是2014年至2016年前后,中国电影集中产生了以《爵迹》等为代表的一批“烂片”,电视剧则出现了不少故事、表演、布景等都比较粗糙,甚至大量依靠“抠图”拍摄的仙侠、玄幻剧,令人倒胃口。幸好近年来,观感不佳的作品明显减少,精品意识不断凸显。在这样的背景下,评价演员的标准不再是,至少不主要是流量、热度,而是实力、演技,这对行业和观众来说,显然都是好事。也必须在这样的背景下,以演员演技比拼为核心看点的各类节目才有破土而出的可能。
那么,演技究竟能不能拿来比较呢?笔者认为,大多数情况下是能的,它只是不像数学加减法那样精确和易于判定。
尽管审美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表演作为一门古老的艺术、学问而逐渐发展为一门学科,显然是具备基本标准的。譬如,演员未必都要字正腔圆,但吐字发声一定要把台词说清楚、让人听明白;一段戏或许有不同的演法,但一定要符合戏剧情境和人物心理;演员的个性千差万别,但一定要具备必需的合作精神和对话意识——即便是独角戏,演员也仍需要与导演、灯光、摄影等环节沟通对话。而具体到表演行为本身,不同的流派有不同的理论,对演员也有不同的要求。如上所述,都是有一定的标准、规范和法度的,既然有明确的规则,就必定存在谁更符合规则、谁不太符合规则的差异,自然也就是可以比较的。倘若表演真的是纯粹主观喜好、没有优劣之分,也就不需要培养、训练了,只需一味放任天性即可,那么遍布全世界各个艺术院校的表演专业,岂非空设?
笔者认为,表演优劣存在标准,所谓“难分伯仲”存在于演员达到某一水准后的审美选择上,存在于观众对不同类型、风格的演员的个人偏爱上。表演的目的当然不是竞赛,但并不意味着表演本身不可比较。当热钱退去、行业回归理性,对表演的比较、探讨不妨再多些。(夕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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